關于“代孕合法化”的討論在朋友圈刷屏,引起大量關注。
其實,關于這個問題的討論一直都有,全面開放二孩后,這個問題被更多的人提及。就在一個禮拜前,2月3日,人民日報刊文《生不出二孩真煩惱》,討論了大齡夫妻生育二胎“有心無力”的困境,這種困境讓一些人想到了代孕,成了這次討論的導火索。
不過,2月8日國家衛計委就這個問題做出回應,國家衛計委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表示:“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也都是禁止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。我國原衛生部曾以部令的形式頒布了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》,其中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。下一步,我們將繼續嚴厲打擊代孕違法違規行為!
被禁與非法
毛群安提到的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》出臺于2001年,《辦法》中規定:“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、合子、胚胎,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!
由此看來,代孕確實是被禁的,那么能說代孕是“非法”嗎?
對此,上海市衛生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徐青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說:“目前禁止代孕是從衛生部規章的角度出發,而法律上并沒有非常具體的規定,所以可以說是有規章規范,但法律上屬于一個真空地帶!
那法律上是怎么個“真空法兒”?政知道發現,2015年提交審議的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(草案)》曾一度規定“禁止買賣精子、卵子、受精卵和胚胎,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”,也列舉了處罰措施。但是規定在審議時引發業界爭議,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認為“一刀切”禁止代孕不妥。當年年底,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(草案)》,表決稿刪除了草案中“禁止代孕”的相關條款。
因此,現在也有網友說,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行為,就應該視為允許,刪除這一條款,就表示代孕是合法的。
民不告與官不究
不少人有疑問說,既然禁止代孕,為什么還是有代孕的存在?
2016年11月,中國青年網曾披露卵子交易黑市,在那篇報道中,北京市衛計委稱自己屬于政府職能部門,沒有執法的權力,目前只能對醫療機構進行整治,進行行政上的監管和處罰。
呂進峰,被稱為是“中國代孕之父”,他涉足代孕產業13年,2004年就創辦了被稱為是中國首家的代孕機構!斑@些年我們誠信經營,不欺瞞客戶,客戶和代孕媽媽對我們都很滿意,也就落得個民不告、官不究的狀態!彼嬖V政知道(微信ID:upolitics):“中國的代孕需求很大,有的夫妻不能有自己的孩子也很可憐,希望代孕能合法化!
在呂進峰的機構,花費約35萬元可得到保證成功的服務,如果沒能成功,損失由機構來承擔!跋啾葒獠槐3晒,我們價格還更便宜。”
47歲的吳蘭是呂進峰的客戶之一,她早年離婚,帶著腦癱的兒子一起生活。一開始,吳蘭找到呂進峰,希望自己充當代孕母親,由她人提供卵細胞,為兒子生一個孩子。
吳蘭說,兒子今年23歲,小時候生病發燒導致腦癱,生活不能自理。她擔心自己去世后,兒子沒人照顧,就希望兒子也能有個孩子,“養孫防兒老”。但她無法負擔三十多萬的代孕費用,呂進峰覺得吳蘭可憐,就表示可以無償為吳蘭做代孕。
“我愿意承擔一切后果,就算是有非議,我相信我和兒子都能挺過去!闭岢,養老還有養老院,不是必須要孩子,對于這個問題,這位看似文化水平并不高的中年婦女說:“養老院只是讓你活著,我的兒子需要有個家。”
贊成與反對
說到代孕,不得不提及的就是倫理問題。
代孕,說白了就是借腹生子,由第三方的代孕媽媽提供子宮。如此一來,一個女人替另外的女人生了孩子,到底誰才是親媽?
從遺傳學上來說,提供卵子的是親媽。婦產科醫生阮祥燕說:“遺傳角度,孩子只和供精供卵者有關!钡蛯嶋H情況來看,產后不愿將孩子歸還的情況曾發生過,還有過孩子出生后有疾病遭到推諉、遺棄的案例。
而代孕的方式除了夫妻雙方分別提供精子、卵子,還有需要借助第三方提供精子和卵子的情況,牽扯的倫理問題更加復雜。
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婦產科張麗珠主任對媒體表示,一律禁止不太合適。但北京大學法學院郭自力教授認為,代孕違反了習慣法通常的做法,那就是不允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