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11月1日,國務院頒布的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將正式實施。為保障這一條例順利實施,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9月30日發布《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》,作為條例配套行政規章,與條例同時施行。屆時,現行的《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、《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》將廢止。
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辦法放寬了對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限制,優化了流程,可以說“門檻”低了、限制少了。
《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》總體上按照個體工商戶登記的環節、流程,劃分為總則,登記事項,登記申請,受理、審查和決定,監督管理,登記管理信息公示、公開,法律責任,附則等8章,共43條規定。
-權威訪談
營業執照將長期有效
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司司長馬夫、法規司司長張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新辦法實施后,將不再對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的人數進行限制。同時,辦法取消了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身份限制,從“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、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”擴大為“有經營能力的公民”。
張輝介紹說,在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中,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最長為4年。吸引公眾的意見后,我們取消了這一限制,除非被注銷或吊銷等,營業執照將長期有效。